临教函〔2023〕50号
各县区教体局,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,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,局属有关学校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<全面加强新时代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(试行)>的通知》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要求,推动我市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,经研究,决定开展市级劳动教育实验学校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遴选、培育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学校,带动各县区各学校在劳动教育制度建设、课程开发、资源整合、师资提升、场所拓展、成效评价等方面开展探索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典型经验,推动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深入开展。
二、申报范围及数量
本次共遴选确定50所左右市级劳动教育实验学校,符合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均可申报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规划科学。学校明确分管领导,确定责任机构,能够结合区域和本校实际情况,对劳动教育工作进行整体设计、系统规划,制定科学、合理的实施方案。
(二)课程规范。劳动课程体系设计科学,贴近学生,切合实际。落实劳动教育每周1课时要求,有计划组织学生开展日常生活劳动、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。
(三)活动丰富。将劳动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、融入课外校外活动,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、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。有效实施“劳动周”,定期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活动。
(四)协同推进。协调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等各方面力量,形成工作合力,推进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,推进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。综合利用城乡、行业、企业等各种劳动资源,为开展劳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。
(五)保障有力。有充足的校内外劳动场所,满足学生开展学工、学农、社会服务等需要。建立稳定的专兼职劳动教育师资队伍,经常性开展劳动教育相关培训、业务研讨等活动。
(六)特色示范。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工作1年以上,在区域内较好发挥引领作用。在制度建设、课程实施、师资建设、综合评价、资源整合、场所保障等方面有先行基础、有特色亮点、有影响示范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自主申报。申报学校要认真对照《全面加强新时代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要求和上述申报条件开展自查和创建工作,并填写《临沂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申报表》(附件1),按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。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学校不再重复申报。
(二)县区推荐。各县区按要求对本区域内有关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填写汇总表(附件2)进行推荐。每县区可推荐3-5所学校,原则上应兼顾各学段,至少包括1所乡村学校。
(三)市级评定。我局组织专家采取材料审核与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,确定拟通过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,认定为临沂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,实验周期为1年。实验期结束后,组织评估审核,审核通过的,命名为临沂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将劳动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劳动教育的重要举措,作为推动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,有序推进,确保顺利开展。
(二)各县区要指导申报单位结合区域和学校优势科学制定实验方案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择优推荐。
(三)请各县区、局属有关学校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5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,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(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)。申报单位可结合实际附报契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支撑材料。
联系人:徐怀晨,联系电话:8312523。
邮箱:lysjyj_jjk@ly.shandong.cn。
附件:1.临沂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申报表
2.临沂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汇总表
临沂市教育局
2023年6月20日